广东闽籍社团秘书长联席会议机制

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,充分发挥广东闽籍社团在思想引导、经济发展、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,加强各闽籍社团之间的沟通交流,更好地促进各社团办会水平的提高,制订广东闽籍社团秘书长联席会议机制。

一、联席会议主要职责

1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;

2、积极探索社团建设与发展的新思路,总结成功经验,提高执行能力,发挥参谋助手作用;

3、主动、及时反映广东闽商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并通过有关渠道向闽粤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反馈;

4、开展形式多样的商务活动和联谊活动,加强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交流,增进乡情,相互协作,共享资源,为广东闽商提供服务;

5、共同组织和开展大型公益活动,提升闽商良好形象,扩大闽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二、联席会议组成人员

    联席会议由广东省福建商会牵头组织协调;联席会议成员由各广东闽籍社团秘书长组成;每个社团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。

三、联席会议工作机构

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,创建微信工作群。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福建商会,工作人员由各社团联络员组成。举办活动期间,成立会务工作组,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。

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,搜集整理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组织拟订有关议题提交联席会议讨论;负责联席会议召开期间的会务工作;编发有关工作信息和简报;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交办的工作。

为了便于开展工作,秘书长联席会议以片区为单位设立联络单位,拟分别设立广州、清远、韶关片区;深圳片区;珠海、中山、江门片区;东莞、惠州、河源片区;茂名、阳江、湛江片区;佛山、肇庆、云浮片区;汕头、梅州、潮州、汕尾、揭阳片区。推荐片区负责联络单位,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活动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。

四、联席会议工作制度

秘书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,采取自荐报名、推荐提名等方式轮流承办,按照讲求实效的原则,遵循以下工作程序:

1、成员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;

2、承办单位确定会议议题和召开会议时间、地点;

3、承办单位发出会议通知,做好会议准备工作;

4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汇报,充分展开讨论,形成会议决议;

5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,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各成员单位。

6、重大事项决议或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,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闽粤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,发挥政企桥梁纽带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