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县发放全省首批林地经营权证
  日前,沙县新园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胡伯泉拿到了4本林地经营权证,公司首批282亩林地流转经营权得以确权,这是全省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。这标志着沙县集体林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实现“三权分离”。胡伯泉告诉记者,有了林地经营权证,不仅林木采伐有了依据,还可用经营权证去银行贷款。

  去年11月,沙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,计划到2017年底,全县50%以上的林地要实现规模化、集约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经营。以往林地经营企业不能凭借流转来的林地进行抵押贷款。每亩林地近1500元的造林投入,让不少专业化林木经营企业面临困境。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,从法律角度上确定了林地经营的合法性,保障林业大户的权益,消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。

  目前,沙县具有各类林业经营组织100家。今年内,沙县将发展林业公司、专业合作社、托管合作社、家庭林场等近50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