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福建商会秘书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

商会秘书处是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在商会执委会的直接领导下,负责主持商会日常工作。

一、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执委会、会长办公会等各项决议和商会年度工作计划;拟定秘书处部门设置方案和工作分工;制定、落实秘书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;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,聘任或解聘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。

二、负责商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做好各部门的综合协调、例会会务安排、周工作计划拟定、落实和检查;做好商会文件资料规范建档和印章保管使用工作;负责秘书处人事考核、绩效考评。

三、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、协调落实;搞好宣传活动、编辑刊物、媒介推广,提升商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四、负责商会对外联络,安排来宾来访接洽,做好兄弟商会工作交流;安排走访会员企业,了解企业发展实际,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;促进经贸合作,组织会员参加商务考察、招商洽谈、项目推介、展览展销。

五、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、财务收支计划,做好会费收缴工作;搞好闽商慈善基金会管理工作,募集基金,制定计划,开展慈善公益活动。

六、发挥法律服务团的作用,认真做好会员企业法律咨询、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。

广东省福建商会秘书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

 

广东省福建商会秘书处是商会执行机构和办事机构,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商会四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落实执委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、会员代表大会和会长指示精神,承担商会日常事务各项工作。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全面工作,下设办公室、会员部、宣传部、法律服务团等4个部门,各部门工作职责是:

一、秘书长(执行秘书长)工作职责

主持秘书处工作,处理日常工作; 组织实施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常务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; 拟定秘书处部门设置方案; 制定、实施秘书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;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,聘任或解聘除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; 完成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常务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办公室工作职责

在秘书长直接领导下,做好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;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;负责秘书处办公用品的采购、保管、维护等工作;接待来访来电,做好登记和上传下达,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;

负责各种计划、规章制度、文件文稿、领导讲话、会议纪要、工作总结等的起草、打印、呈报、分发等工作;负责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,做出计划和安排,准备会议材料、会议通知、会场布置、食宿安排等;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,全面了解情况,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;负责商会财务工作,认真执行商会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完成会长、理事长等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会员部工作职责

负责会员发展和服务工作的计划、组织和实施;为会员提供政府有关优惠政策、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;调查、了解会员的需求,积极为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;负责了解、掌握团体会员、企业会员投资经营状况,为会员提供有价值的商业信息;协调解决会员的困难、问题及经济纠纷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为会员推荐法律顾问,受理会员咨询及投诉事务,为会员提供商 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;负责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等会议人员的组织落实;负责会员企业庆典活动需要商会帮助邀请参加人员的落实工作;负责组织举办各种联谊活动,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。

四、宣传部工作职责

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、前期沟通、协调落实,协助会员企业做好有关活动的策划、指导工作;负责编辑《广东闽商》内刊、《广东省福建商会》简报,内刊广告招商;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日常更新、建设、维护;撰写会员企业调研报告;负责会务活动拍摄,会员企业采访,商会品牌建设方案制定、宣传,建立专兼职通讯员队伍,商业信息收集,做好对外宣传报道。

五、法律服务团工作职责

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普法宣传,帮助会员企业依法经营、维权,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,提升商会服务会员的水平;负责作好会员企业法律咨询、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。

 

秘书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第一条 遵纪守法,遵守商会各项规章制度,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,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。领导交办的事务,要迅速处理,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,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

第二条 严守工作纪律,遵守作息时间。不迟到,不早退,有病有事要请假;下班注意关闭门窗、电器、网络开关,做到防火防盗。

第三条 着装整洁、大方,不穿奇装异服,不穿拖鞋和短裤到办公室。保持办公桌整洁、规范、条理、有序。

第四条 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
第五条 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,以饱满的工作热情,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本职工作。领导交办工作任务时,做好记录,认真办理,及时汇报,恪尽职守,严守机密。

第六条 尊敬领导和同事,待人真诚。进领导办公室先敲门,经允许再进入,不随意翻动领导和同事的物品。同事之间友好相处,平等待人,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,精诚团结,互相帮助。

第七条 热情接待轮值会长及来访贵宾、会员,主动递名片,介绍商会情况。接听电话时做到语音清晰,语气热情,使用文明语言。

第八条 关爱商会,爱护公物。积极参加商会各项会务活动,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处处维护商会荣誉和形象。

第九条 刻苦学习,勤奋工作,主动承担任务,创新工作方法,敢于吃苦,自觉奉献。清正廉洁,严于律己,不损公肥私。

第十条 诚实守信,言行一致。做到“今日事、今日毕”。

秘书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

为加强商会秘书处人性化管理,特制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考勤及加班补助制度。

一、实行五天工作制。每天上班时间按照上午9:00-12:00,

下午:14:30-17:30。

二、每周公休日如遇重大会务活动安排,全体工作人员须坚持上下班,实行调休、补休制。

三、实行请销假制度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,请假一天由常务副秘书长负责审批,请假两天以上由秘书长审批,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。

四、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和月考勤汇总、统计,月满勤者给予适当的奖励。

五、按时上、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,外出办事或参加活动须向秘书长报告。

六、清明、五一、中秋、国庆、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,按国家统一放假执行。

七、公休日、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,实行调休、补休制度,须填写加班情况登记表,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。

八、晚上加班时间超过4个小时,第二个工作日可以补休半天。

九、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五次,扣除当年年终全部奖金,并按比例分发给秘书处其他工作人员。